2008年2月25日 星期一

SNG小組報導

當你看臺灣的新聞時,你是不是常常聽到「記者張三,SNG (satellite news gathering)小組報導」、「記者李四,華盛頓衛星報導」?我現在要講的不是新聞內容,因為臺灣的新聞內容有多爛家喻戶曉。我要講一些技術性的東西,全世界都可以用。

我身為一個觀眾,我管你這個畫面、聲音是用什麼方式傳輸到我家的電視。我在乎的是地點和時間。地點通常都有,雖不盡完美。時間就很重要了,新聞既然叫「新」聞,它就有責任告知畫面有多新。SNG的畫面有些是現場,現場播出後下一個小時還會拿來再用,然後一直播一直播…那他講SNG有什麼用?還不如在畫面上打這是幾年幾月幾日幾點幾分所拍攝到的。這是一個多麼簡單的技術,卻可以提供很好的資訊。很多新聞都是某甲說了什麼、某乙回應某甲、某丙再回應,這時候時間順序就很重要。再者,凌晨的新聞都是重播,而重播的新聞可能有更早錄下來的畫面,4到20小時以前都有可能。這時候就要打兩個時間:主播的時間和這則新聞的時間。而且通常凌晨還會看新聞的人都沒什麼時間觀念,畫面上打幾點幾分有助於這些人回神。而在另一個時區拍到的畫面自然要包括當地時間和主要播放地區的時間。

有些人會覺得沒有人會在乎,只有我這種鑽牛角尖的人才會。但是你有沒有覺得報紙或是電視新聞常常註明是哪個記者報導的?通常這些記者都不是鼎鼎大名的。為什麼?這就是一種負責任的新聞報導。而註加時間也是負責任的一種,表示新聞沒有顛三倒四,沒有誤導觀眾事件發生的順序。

範例

印度孟買
畫面當地時間2008年2月25日下午5:30
畫面臺北時間2008年2月25日下午8:00
  報導時間2008年2月25日下午9:13
  現在時間2008年2月26日上午1:13
(非彩券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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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4日 星期日

香港藝人裸照事件之二

很多人對警方辦這件案批評很多,像是「大家都看過了,抓一兩個有什麼用」或是詬病警方大小眼,名人的案子就辦得特別快。關於第一個批評,我要批評批評者。如果公開散布是犯法的,私底下傳送不犯法,那警方也是依法抓人,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第二個批評雖然可以了解,但警方這樣做嚴格講還是不對的。

我要批評的是警方依公開散佈之罪嫌,抓了一兩個阿貓阿狗。如果說公開散佈有罪,那第一個該被抓起來的就是有登圖片的報紙週刊阿!打馬賽克、剪掉或是用文字遮住重要部位就沒事了嗎?大小眼決定辦案順序事小,大小眼決定抓誰就是欺善怕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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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7日 星期日

科索沃宣布獨立

如果你是為了讀有關科索沃獨立來到這裡,那這裡不是最好的地方。先跟你道歉。我不是巴爾幹政治的專家。但是我至少知道這件事的重要程度足以登上頭條。我寫這篇文章是台北時間2月18日上午1:19到3:37(科索沃2月17日下午6:19到8:37,紐約2月17日下午12:19到2:37)。讓我們看看臺灣島內外媒體網站的首頁。

英國廣播公司新聞
Kosovo declares independence
Kosovo = 科索沃、independence = 獨立

金融時報
Kosovo declares independence from Serbia

人民日報
科索沃总理塔奇宣布科索沃从塞尔维亚独立

有線電視新聞網
Kosovo declares independence

世界報
Le Kosovo est désormais un Etat indépendant et souverain

讀賣新聞
コソボ自治州議会、セルビアからの独立宣言採択
コソボ = 科索沃

臺灣媒體
聯合報
陳冠希 傳割腕逼婚

中國時報
洪奇昌回憶六一二 駁「抓耙仔」指控

自由時報
【重大】直升機從天而降 警方用手銬查扣

蘋果日報
年薪1.27億 建仔「已是贏家」

TVBS
18天環台苦行拼入聯 扁躍躍欲試

三立
阿公店喝霸王酒 老翁脫光衣服抵酒錢

中天


東森
網路最夯歌 陳冠希大支嗎?

年代
酒醉男毆母 持刀咆哮與警對峙

民視新聞
/ 應用程式中發生伺服器錯誤

2008年2月14日 星期四

香港藝人裸照事件之一


      陳冠希
      張柏芝
      鍾欣桐
      陳文媛
      香港討論區
香港藝人裸照事件已經宣染大波,在Google上搜尋次數大增(右圖)。我本來不想對這件事發表意見,因為此事的本質就是八卦一則,只是大八卦而已。但有一件事我實在按耐不住一定要講。陳冠希和部分其他受影響的明星已經公開道歉。有什麼好道歉的?這些人是犯罪行為中的被害者啊!應該是未經允許散撥圖片影片的人應該到道歉啊。你告訴我兩(或以上)相情願性愛的時候拍照怎麼犯法怎麼傷天害理,我就從此閉嘴。陳冠希也有一個戲份受到修改。他也是受害者,憑什麼他的工作機會要受到剝奪?如果有人偷了你的隱私,然後你的老闆因此開除你,你會怎麼想?

這讓我想到另一件事情。有個學生被強姦,然後學校以「毀損校譽」而開除該學生。這太荒謬了。這些例子突顯出這個社會一個扭曲的觀念,那就是犯罪行為要是有牽扯到性,那受害者也有些問題。

這些藝人不必道歉,沒做錯什麼事情,他們應該生氣以及譴責。這跟私人財務或是醫藥紀錄外洩是屬同一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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