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9日 星期五

蘋果公司

史提夫‧賈伯斯說 iPhone 推出之前會有更多的軟體。蘋果會控制什麼軟體能夠在 iPhone上執行。他說「君不望汝等手機如PC,裝三個軟體便不得使用電話。如此裝置像 iPod 多於電腦。」雖在下相信他們的出發點是善良的,無非是希望提供更好的軟體,此等手段其實是雙面刀。PC 之所以仍是市場佔有的大宗,不是因為Windows或跑於其上軟體有比麥金塔電腦的有多好。而是因為每個人都可以做 PC 硬體以及其作業系統與軟體甚易盜版。我的重點是什麼?開放。雖說敝人並非要求蘋果讓世人盜版其作業系統與軟體,但是開放的態度對於智慧型手機這類產品是絕對重要的。

史提夫給的例子或許會發生,但是不良軟體必定會在物競天擇的定理下被淘汰。難道蘋果是在暗示智慧型手機使用者不夠聰明,所以蘋果的聰明人要幫他們預測的一千萬使用者來挑選嗎?我的電話屬 Windows Mobile 5。如果按開關鍵,觸摸式螢幕和所有輸入都會關閉。但是他們沒做到的是讓音樂繼續撥放。我必須使用額外的軟體。如果微軟採用同樣的手段,這類軟體必定不見天日。這不禁讓我想問,蘋果是否會因為某些軟體會侵蝕其他部門的利潤(如 iTunes)、傷害到他們最親愛的夥伴 Cingular 美電電無線部門(如 IP 電話軟體 Skype),或是一些小系統程式暴露 iPhone 之缺(像上述例子)的原因而拒絕這些軟體?

蘋果的律師正在以版權之名打擊連結到酷似 iPhone 介面的 Windows Mobile 面板的網誌。(另一報導)。第一點,對面板這種小東西有已經很有問題了。這就像是麥當勞因為包裝紙類似而告路邊攤(而兩種漢堡味道不同)。拜託,這只是面板而已。第二點,以這種理由威脅僅僅報導此新聞之網誌乃荒謬至極。該網誌根本沒有提供這個面板。

若其居心不為寒蟬效應,何其是有?

思科之外,樂金正在考慮使否要因抄襲設計LG KE850)起訴蘋果。現在我們知道誰有抄襲的習慣了!

蘋果自食其果!

這就像是當英特爾試圖對已常用的簡寫(是 RAM、DRAM、還是 SDRAM 不記得了)註冊商標,以庇護 RDRAM。他們不用好的產品贏得市場,而是用法律。現在沒有人用 RDRAM。

如果你認識我多年,你會知道我對蘋果的批評都是技術性的。有時候,我還會有稱讚。現在蘋果在我的心目中屬於「不酷」的種類裡頭。

我本來在考慮購買蘋果的筆記型電腦。(如果你沒注意到的話,我在此沒有使用該產品的正式名稱,因為我怕因為商標原因被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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