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要到什麼時候人們才會了解,宏達電不是臺灣公司,三星不是韓國公司,Sony不是日本公司。這些公司資本,股東,員工,材料,工廠,顧客全世界都有。宏達電跟臺灣互不隸屬,互不代表。
現在消費者電子產品已經淪為發洩民族情緒的工具,真是頭痛醫腳。這種暴民的正義,就是二十一世紀的義和拳。
2012年10月11日 星期四
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
2010行動電話大記事(肥皂劇)
這篇記事不是要記載2010年對消費者有影響的科技突破,而是要記錄科技公司之間的狗咬狗。
此文章的報導角度是以美國市場為主。所有日期都是以美國某一個時區來表示,除非另外聲明。雖然我盡量,但有些日期還是會差個一兩天。
其實網路上早就有類似的控告圖。請參考
此文章的報導角度是以美國市場為主。所有日期都是以美國某一個時區來表示,除非另外聲明。雖然我盡量,但有些日期還是會差個一兩天。
- 1/5 – Nexus One開賣,附Android 2.1版(Eclair)。各方猜測Nexus One不含多點觸控功能是Google和蘋果之間的默契。
- 2/2 – Android 2.1的更新包含多點觸控功能。
- 2/16 – Google執行長埃里克•施密特說每天有6萬Android裝置被啟用。
- 3/2 – Apple告宏達電侵犯20項專利。宏達電是製作 Nexus One和其他許多Android手機的廠商。眾人懷疑這是對Google之前加入多點觸控的報復行為。
- 3/10 – ComScore報導指出蘋果在美國有25.1%的市佔率、Google有7.1%、而RIM有43.0%。資料時間範圍是2010年1月往前推3個月。
- 4/5 – ComScore報導指出蘋果在美國有25.4%的市佔率、Google有9.0%、而RIM有42.1%。資料時間範圍是2010年2月往前推3個月。
- 4/8 – iOS 4發表。
- 4/8 – Daring Fireball網誌作家John Gruber指出 iOS4 SDK使用條約第3.3.1條基本上禁止在iOS 4上用Flash或Adobe Air。
- 4/12 – 微軟發表KIN。
- 4/15 – 蘋果App Store拒絕了普立茲新聞獎的主諷刺漫畫家Mark Fiore's的程式。
- 4/16 – 行動廣告網路公司Millennial Media報導前一個月內iOS有70%的廣告曝光占有率、Android有6%、而RIM有14%。
- 4/17 – 癮科技報導了一個iPhone 4的原型。
- 4/19 – Gizmodo報導了該遺失的iPhone 4原型機。不知什麼原因,媒體的焦點都放在Gizmodo上而不是癮科技。
- 4/19 – Gizmodo 報導他們如何得取最初是蘋果員工Gray Powell所擁有的iPhone 4原型機。
- 4/19 – 蘋果正式承認該iPhone 4原型機是他們的財產並要求Gizmodo退還。Gizmodo照做。
- 4/19 – 據稱Apple執行長史提夫•賈伯斯在一封電子信中說「想要色情刊物的人可以去買Android手機」(Folks who want porn can buy and [sic] Android phone)。
- 4/23 – 持法單位搜索報導iPhone 4原型機的Gizmodo編譯Jason Chen的房屋。
- 4/26 – 摩托羅拉計畫使用Skyhook的XPS服務(一個地理位置性質的服務),而不用Google的。
- 5/7 – 諾基亞告蘋果在iPad和iPhone上侵犯專利。
- 5/10 – NPD調查指出2010第一季在美國Android有28%的市佔率、Apple有21%、而RIM有36%。
- 5/12 – 宏達電反告蘋果。
- 5/20 – Google工程部副總裁Vic Gundotra引用安迪•魯賓的話「如果Google不採取行動,我們將面臨嚴峻的未來,一種我們只能選一個人、一個公司、一種機器、和一家行動服務公司的未來」(if Google did not act, we faced a Draconian future, a future where one man, one company, one device, one carrier would be our only choice)。
- 5/20 – Android 2.2版(Froyo)和Google電視發表。Google宣稱每天有10萬個 Android裝置被啟用。
- 5/20 – Millennial Media報導前一個月內iOS有62%的廣告曝光占有率、Android有10%、而RIM有17%。
- 6/7 – 史提夫•賈伯斯在WWDC 2010中發表iPhone 4。
- 6/18 – Millennial Media報導前一個月內iOS有48%的廣告曝光占有率、Android有15%、而RIM有19%。
- 6/15 – ComScore報導指出蘋果在美國有25%的市佔率、Google有12.0%、而RIM有40%。資料時間範圍是2010年4月往前推3個月。
- 6/23 – 安迪•魯賓說每天有16萬個 Android裝置被啟用。
- 6/23 – 蘋果再告宏達電。
- 6/24 – iPhone 4開賣。
- 6/24 – iPhone 4收訊問題被報導。據稱史提夫•賈伯斯對一名抱怨的顧客說「就別這樣拿」(Just avoid holding it in that way)。
- 6/24 – Brian Maupin (代號tinywatchproductions)在YouTube上傳一個《iPhone4 vs HTC Evo》(不宜在工作場合看),內含兩名卡通人物以及電腦產生配音。Maupin並上傳了一個 相反的影片《HTC EVO vs iPhone4》。兩個都在短時間內爆紅。而嘲笑iPhone的第一個影片點即率比嘲笑EVO的第二個影片約持續於5:1。
- 6/30 – 微軟停售KIN。
- 7/1 – 有報導揣測KIN的停售是因為微軟內部的人事鬥爭。
- 7/1 – Brian Maupin的雇主Best Buy把他的工作職位凍結,但卻加速了他的影片的點即率。
- 7/6 – Best Buy決定不開除Brian Maupin,但他拒絕回去。
- 7/8 – ComScore報導指出蘋果在美國有24.4%的市佔率、Google有13.0%、而RIM有41.7%。資料時間範圍是2010年5月往前推3個月。
- 7/12 – 消費者雜誌Consumer Reports不推薦iPhone 4。
- 7/14 – 派拉蒙影視公司對Brian Maupin有興趣。
- 7/14 – 微軟營運長Kevin Turner說「看起來iPhone 4會是他們的Vista」(It looks like the iPhone 4 might be their Vista)。
- 7/15 – Millennial Media報導前一個月內iOS有56%的廣告曝光占有率、Android有11%、而RIM有17%。
- 7/16 – 在一場緊急的新聞會上史提夫•賈伯斯說1.7%的iPhone 4被退貨,而iPhone 3GS有6%、看起來的收訊不良問題其實是顯示的計算公式的問題、而蘋果會給免費的保護套。蘋果同時製作了一個網頁,該網頁指出黑苺Bold 9700、宏達電Droid Eris、摩托羅拉Droid X、諾基亞N97 mini、三星Omnia II、以及他自己的iPhone 3GS都有一樣的收訊問題。
- 7/16 – RIM聯合執行長Mike Lazaridis和Jim Balsillie表示「蘋果試圖將RIM拉進他們自己的危機是不可接受的(行為)…在那段期間,RIM一直避免的像蘋果iPhone 4的那種天線,而採用可避免斷線的創新設計」(Apple's attempt to draw RIM into Apple's self-made debacle is unacceptable. … During that time, RIM has avoided designs like the one Apple used in the iPhone 4 and instead has used innovative designs which reduce the risk for dropped calls)。
- 7/17 – 諾基亞表示「諾基亞在研究人如何拿手機上投資了數千工時並反應在設計上,例如說在手機的上方和下方同時裝天線,或是在機械設計上嚴選材質。」(Nokia has invested thousands of man hours in studying how people hold their phones and allows for this in designs, for example by having antennas both at the top and bottom of the phone and by careful selection of materials and their use in the mechanical design)。
- 7/17 – 宏達電發言人Eric Lin說Droid Eris需要客服支援的比例是約.016%。
- 7/19 – 三星為Omnia 2辯解「收訊問題沒發生過,而且在未來也沒有發生問題的空間」(Reception problems have not happened so far, and there is no room for such problems to happen in the future)。
- 8/4 – 埃里克•施密特說每天有20萬Android裝置被啟用。
- 8/5 – NPD調查指出2010第二季在美國Android有33%的市佔率、Apple有22%、而RIM有28%。
- 8/6 – 在惠普公司內部性騷擾調查後,執行長Mark Hurd因為不良商業行為而辭職。(我知道這跟行動電話無關)
- 8/9 – 甲骨文公司執行長勞倫斯•埃里森頻論Hurd的辭職「在蘋果那群白癡開除史提夫•賈伯斯之後,惠普的董事們做出了史上最糟的人事決定」 (The H.P. board just made the worst personnel decision since the idiots on the Apple board fired Steve Jobs many years ago)
- 8/12 – 甲骨文公司告Google在Android平台上侵占Java專利。
- 8/18 – Millennial Media報導前一個月內iOS有55%的廣告曝光占有率、Android有19%、而RIM有16%。
- 8/27 – 微軟共同創始者保羅•艾倫告蘋果、Google、臉書、美國線上、eBay、Netflix、雅虎、Staples、OfficeMax、Office Depot、和YouTube侵專利權。
- 9/1 – 史提夫•賈伯斯發表第二代的Apple TV。
- 9/2 – 三星Galaxy Tab在柏林發表。Galaxy Tab搭載Android 2.2和7吋螢幕。
- 9/6 – 甲骨文僱用Mark Hurd。
- 9/6 – 惠普因為甲骨文僱用Mark Hurd而控告甲骨文。
- 9/9 – 蘋果放寬了iOS上應用程式的限制。
- 9/15 – ComScore報導指出蘋果在美國有23.8%的市佔率、Google有17.0%、而RIM有39.3%。資料時間範圍是2010年7月往前推3個月。
- 9/16 – Skyhook告Google迫使摩托羅拉不用Skyhook的服務。
- 9/28 – Millennial Media報導前一個月內iOS有48%的廣告曝光占有率、Android有26%、而RIM有19%。
- 10/1 – 微軟因為Android的緣故告摩托羅拉。
- 10/3 – 微軟執行長史蒂夫•巴爾默說Android並不是真正的免費。
- 10/6 – 摩托羅拉告蘋果。
- 10/6 – ComScore報導指出蘋果在美國有24.2%的市佔率、Google有19.6%、而RIM有37.6%。資料時間範圍是2010年8月往前推3個月。
- 10/11 – Windows Phone 7發表。
- 10/18 – 蘋果公告2010年第四財務季的收益(止於9/25)。史提夫•賈伯斯說iPhone銷售量為1410萬,超越了RIM的1210萬、Android的開放性是不虛偽的、7吋的平板電腦是一個很奇怪的大小、每天有27.5萬的iOS裝置被啟用。賈伯斯也引用TweetDeck的統計來說明所謂的Android版本分散問題。
- 10/18 – Andy Rubin在Twitter上說開放的定義就是「mkdir android ; cd android ; repo init -u git://android.git.kernel.org/platform/manifest.git ; repo sync ; make」(the definition of open: "mkdir android ; cd android ; repo init -u git://android.git.kernel.org/platform/manifest.git ; repo sync ; make")。
- 10/18 – RIM聯合執行長Jim Balsillie說「我們這些活在蘋果現實扭曲力場之外的人知道7吋的平板電腦將會占很大部分的市場,我們也知道Adobe Flash對想要真正網路體驗的消費者是很重要的…我們認為很多消費者已經疲倦於蘋果告訴他們如何思考」(For those of us who live outside of Apple’s distortion field, we know that 7″ tablets will actually be a big portion of the market and we know that Adobe Flash support actually matters to customers who want a real web experience. ... We think many customers are getting tired of being told what to think by Apple)。
- 10/19 – TweetDeck兩名開發者之一Iain Dodsworth在Twitter上說「我們曾幾何時說在Android上開發是一場噩夢?呃…沒這麼說過,一點也不是噩夢」(Did we at any point say it was a nightmare developing on Android? Errr nope, no we didn't. It wasn't)。
- 10/19 – Firefox和FireBug開發者Joe Hewitt表示如果用Firefox或Linux的標準,Android還不算開放。
- 10/19 – Millennial Media報導前一個月內iOS有46%的廣告曝光占有率、Android有29%、而RIM有19%。
- 10/20 – 新一代的MacBook Air在Back to the Mac的活動上發表。不久之後,人們發現新的MacBook Air沒有事先安裝Adobe Flash。
- 10/21 – Android and Me報導三星在2010年結束前會出純Google界面手機的謠言
- 10/22 – 一個巨大的薑餅人模型(Gingerbread、Android 2.3)進駐Google總部。
- 10/28 – Gizmodo宣稱謠傳的三星「Nexus Two」是真的。
- 10/30 – 蘋果反告摩托羅拉。
- 11/1 – 三星說Nexus Two的謠言「根本不是真的」(simply not true)。
- 11/1 – NPD調查指出2010第三季在美國Android有44%的市佔率、Apple有23%、而RIM有22%。
- 11/2 – 美國T-Mobile公司推出4G網路的廣告,同時嘲諷A&T和iPhone。美國大部分的行動業者稱他們的新規格為4G,縱使這些規格不符國際電信聯盟的標準。
- 11/2 – Sprint公司回應T-Mobile的4G廣告「萬聖夜已經結束了,是時候T-Mobile停止裝扮成他們的偶像–Sprint 4G」(Halloween is over–it’s time for T-Mobile to stop dressing up like their favorite super hero–Sprint 4G)。
- 11/3 – ComScore報導指出蘋果在美國有24.3%的市佔率、Google有21.4%、而RIM有37.3%。資料時間範圍是2010年9月往前推3個月。
- 11/3 – AT&T回應T-Mobile的廣告「T-Mobile所宣稱的4G網路是我們也有的HSPA+科技。今天我們的HSPA+覆蓋了1億8000人,比T-Mobile的1億4000人多。到年底我們將會覆蓋2億5000人,遠比T-Mobile自己說的2億多出許多」(T-Mobile's claims about 4G are based on the same HSPA+ technology we have deployed to 180 million people today, more than T-Mobile’s reported 140 million, and we’ll have it rolled out to 250 million people by the end of this month, substantially more than the 200 million T-Mobile says it will have by year-end)。
- 11/4 – T-Mobile在臉書上繼續進攻「嘿AT&T,當我們有4G網路做後盾時,驕傲起來是很自然的事。我們向你們挑戰:AT&T的iPhone速度能不能比T-Mobile的myTouch 4G還快。不過你們也不需要馬上相信我們講的話,可以看看T-Mobile使用者上傳的驚人速度實測:http://goo.gl/P0wk3」(Hey AT&T – It is easy for us to be proud when we have the 4G network to back it up. We challenge you to show us any data speeds on an AT&T iPhone that can top the speed on T-Mobile’s myTouch 4G. But you don’t have to take our word for it. Check out these amazing speed test screenshots from our T-Mobile fans: http://goo.gl/P0wk3)。
- 11/4 – At&T用跟前一天同樣的聲明在臉書上回應T-Mobile。
- 11/9 – 微軟告摩托羅拉。
- 11/11 – 摩托羅拉告微軟。
- 11/11 – 多項有關Nexus S的傳聞這天爆發。
- BestBuy網站的洩露暗示三星Nexus S會在T-Mobile網路上跑。
- 實體 Nexus S的照片洩漏。
- BestBuy內部文件的洩露暗示三星Nexus S會在T-Mobile網路上跑。
- 三星「旗艦」裝置(非Nexus S)會在2011年2月推出。Android 2.3。
- 有人在Flickr找到用三星GT-i9020拍的照片(根據EXIF)。
- 第一版的Nexus S被放棄,而改發展新的雙核心版本。
- 11/15 – 埃里克•施密特公開使用Nexus S。
- 11/18 – Millennial Media報導前一個月內iOS有37%的廣告曝光占有率、Android有37%、而RIM有20%。
- 11/18 – 有報導指出蘋果共同創始者史蒂夫•沃茲尼克說Android將會稱霸智慧型手機的市場。
- 11/18 – 史蒂夫•沃茲尼克說他講的話被斷章取義。
- 11/18 – 微軟Kin ONEm and TWOm降價回鍋。
- 11/27 – 蘋果拒絕一家丹麥的Android雜誌在App Store刊登。
- 12/1 – Verizon 發表「4G」(LTE)網路。而同一天,T-Mobile 重申T-Mobile有「美國最大的4G網路」。
- 12/3 – ComScore報導指出蘋果在美國有24.6%的市佔率、Google有23.5%、而RIM有35.8%。資料時間範圍是2010年10月往前推3個月。
- 12/6 – Nexus S正式發表
- 12/14 – Millennial Media報導前一個月內iOS有38%的廣告曝光占有率、Android有38%、而RIM有19%。
- 12/16 – Nexus S在美國由Best Buy開賣。
- 2011/1/6 – ComScore報導指出蘋果在美國有25.0%的市佔率、Google有26.0%、而RIM有33.5%。資料時間範圍是2010年11月往前推3個月。
- 2011/1/13 – Millennial Media報導前一個月內iOS有32%的廣告曝光占有率、Android有46%、而RIM有16%。
其實網路上早就有類似的控告圖。請參考
2010年3月29日 星期一
高像素值的迷思
擁有高像素值的數位相機畫質就比較好?像素值=畫質?
如果你在搜尋引擎找「素值 迷思」,會找到很多探討這個主題的網頁。但是這些網頁大部分都只有文字,並充滿專業名詞。所以我決定以比較照片和使用簡單文字的方法來說明。我拿來做比較的是Canon SD940 IS(在亞歐叫做Canon IXUS 120)和Nexus One手機上的相機。以下簡稱Canon和Nexus。Canon是1200萬像素,測試時調成500像素;Nexus是500萬像素。
| Canon SD940 IS (IXUS 120) | Nexus One |
![]() | ![]() |
| Canon SD940 IS (IXUS 120) | Nexus One |
下面是兩個相機在同一個地點,幾乎同時照的:
圖片縮得這麼小看起來都不錯,但是如果你用原始大小來看,也就是用螢幕上的每一個像素來顯示照片裡的一個像素,下面是結果:
很明顯地,真正的相機Canon畫質好很多,如果放大到300%,那差別就更明顯了:
由於網頁排版的關係,我無法文章裡面做很好的比較,所以我提供下面的左右比較圖,按下連結會有更大版面的比較:
我用白天做測試算是對手機相機仁慈了,如果是晚上的話那就更不堪入目了:
↓Canon SD940 IS (IXUS 120),手持,無閃光↓
↑Canon SD940 IS (IXUS 120),手持,無閃光↑
↓Nexus One,手持,有沒有閃光結果都一樣↓
↑Nexus One,手持,有沒有閃光結果都一樣↑
↓Nexus One,手持,有沒有閃光結果都一樣↓
你可能會問:「那像素的多寡不代表畫質,那它代表什麼?」它代表大小,它代表這個照片是由幾個點組成的。500萬像素就是500萬個點。一台相機拍照時,下面列舉的事件會依序發生
- 光從拍攝的物件上發射
- 這些光進入相機的鏡頭
- 鏡頭執行折射或反射
- 折射後的光到達感光器
- 你可以想像500像素的相機有500萬個感光的單位,每一個感光的單位要判斷照到它身上的光有多少紅、有多少綠、有多少藍
也就是說如果鏡頭不好,那後面的感光器有很多單位也沒有用。如果畫質要好,基本的條件是
- 鏡頭要好,光線不會亂折
- 像素要高
- 感光器判斷光的顏色、亮度要正確
所以高像素是高畫質必要的條件,但不是唯一的條件。如果要判斷總體畫質,唯一的方法是去看客觀測試網站的樣本照片。
要多少像素材夠?看你的目的是什麼?
- 19吋螢幕上看→130萬像素
- 印4×6吋(10×15公分)→220萬像素
- 26吋螢幕上看→230萬像素
- 印A4大小(29.7×21公分)→840萬像素
- 印40×30公分→1670萬像素
順便一提,有個觀念需要矯正。下面兩個相機都是「數位」相機


只要是有用記憶卡的,或是用傳輸線連接電腦的,都是「數位」相機。
用底片的才不是「數位」相機如果相機不能用一個簡化的數字來評量,一個人能夠用數字來評量嗎?可以用一個標準考試的分數來評量學生的優劣嗎?可以用薪水來評量一個人「多成功」嗎?
2008年3月13日 星期四
影片或遊戲分區制度
我很早就想批評這個事情。DVD、藍光、或是電視遊戲分區制度是不對的。
我不是經濟學者,但是我在大學的經濟課有學到一件事,那就是「如果某一樣產品全球都可以用(例:藥品),但是存在某種力量阻止這種產品的進出口,那麼跟完全的自由市場比較,我們會得到下面的結論
有人說防盜版?請問這個人造的分區怎麼防止某個在第一區的人拿第一區的光碟複製成另一份第一區的光碟?實際上,今天一台基本的個人電腦就可以從一張單一區域的光碟複製成一張全區可看的複製品!分區制度並沒有增加到版的困難。
有人說「公司要賺錢有什麼不對?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要賺錢啊。」就算如此,公司也是這個社會的一份子。這個社會有道德和法律要服從啊。每個人都會同意不實廣告是不對的,所以法律有這樣規定。分區制度也是一樣不對的。這一區的片不能拿到另一區去用不是因為某些自然上經濟或是技術上的困難(例:運送成本或是DVD不能被CD-ROM讀)。這個困難是人刻意創造出來的。這個人造的分區造福了一些公司,而消費者損失更大。這是「劫貧濟富」,從頭到位都是不對的。再者,讓我最不爽的是講這種論調的人很多都是消費者自己!為什麼要在經濟學者已經證明出來這種東西對社會不好的情況下為另一方辯駁?
影片或遊戲分區制度
我不是經濟學者,但是我在大學的經濟課有學到一件事,那就是「如果某一樣產品全球都可以用(例:藥品),但是存在某種力量阻止這種產品的進出口,那麼跟完全的自由市場比較,我們會得到下面的結論
- 消費者受害
- 生產者受利
- 如果我們把費者和生產者的『爽的程度』加起來,總共爽的程度還是比完全的自由市場來得少」
有人說防盜版?請問這個人造的分區怎麼防止某個在第一區的人拿第一區的光碟複製成另一份第一區的光碟?實際上,今天一台基本的個人電腦就可以從一張單一區域的光碟複製成一張全區可看的複製品!分區制度並沒有增加到版的困難。
有人說「公司要賺錢有什麼不對?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要賺錢啊。」就算如此,公司也是這個社會的一份子。這個社會有道德和法律要服從啊。每個人都會同意不實廣告是不對的,所以法律有這樣規定。分區制度也是一樣不對的。這一區的片不能拿到另一區去用不是因為某些自然上經濟或是技術上的困難(例:運送成本或是DVD不能被CD-ROM讀)。這個困難是人刻意創造出來的。這個人造的分區造福了一些公司,而消費者損失更大。這是「劫貧濟富」,從頭到位都是不對的。再者,讓我最不爽的是講這種論調的人很多都是消費者自己!為什麼要在經濟學者已經證明出來這種東西對社會不好的情況下為另一方辯駁?
影片或遊戲分區制度
- 傷害消費者比生產者得益的多(整個社會一起算弊多於益)
- 無法防止盜版
- 是幾個大公司為了利益而創造出來的產物
參見
- Regional lockout (英文)
2007年12月27日 星期四
為什麼整理照片是十分艱鉅的工程?
如果你認識我,你會知道我喜歡照相。我有兩個相機,一個小型的可以放到口袋裡以致於我可以隨時隨地拍到稀有的事物。我知道人們時常問,「我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我的照片?」。整理照片對我來說是一件艱鉅的工程。這不止是把檔案從記憶卡上傳輸到硬碟上,還有其他很多小步驟。容我一一解釋
既然這所有的一切是一個複雜的程序,我最好是累積多一點再一起做。這樣我可以在短時間內重複同樣的步驟以達到規模經濟。
照片
Exif
由數位相機製造出來的JPEG檔通常含有Exif元資料(資料的資料)。它所記錄的包括時間、光圈、快門、旋轉方向、和其他攝影機的設定。旋轉方向
拍攝直式照片時,佳能的相機是存成橫式,然後在Exif裡加述這個照片式橫的。而結果是並不是所有的軟體都能辨識這種儲存方式。Photoshop、ACDSee、Firefox、IE都不能辨識。所以我必須另外再旋轉。有很多軟體可以旋轉圖片,但是大多會毀壞或是部份毀壞Exif資料。唯一不會毀壞的是佳能自己出的軟體ZoomBrowser,至少對於佳能像機製造出來的檔案是這樣。時戳
如我所講,Exif包含時戳。而檔案系統,就我而言是NTFS,也記錄時戳。NTFS內部是以世界標準時間紀錄,而顯示成使用者設定的時區。當我改變電腦上的時區時,檔案系統的時戳看起來也跟著調整。但因為Exif對檔案系統來說,它是檔案資料本身的一部份,所以不會跟著一起調整。而我利用這個差異來記錄照片的拍攝地點,至少能夠指出是哪個時區。我讓Exif紀錄拍攝地點當地時間,而NTFS紀錄當時我系統上的時間。但是為什麼我要告訴你這些呢?旋轉照片會改變NTFS上的時戳,所以我需要事後用ACDSee更正回來。影片
佳能的相機是以Motion JPEG的格式來儲存影片。這是一種壓縮率不太好的格式,所以拍下來的影片必須要再壓縮,而我所選用的壓縮格式是Xvid。下面是對於影片我需要採取的步驟- 從原始的影片裡取出聲音的部份(wav檔)
- 把wav檔轉換成mp3
- 以Xvid與mp3聲音檔重壓縮影片
- 檢驗新影片的品質(同時看兩檔)
- 確認新擋的確是以Xvid和mp3壓縮
- 恢復原始時戳
- 刪除舊檔並以舊檔名命新檔之
發表
有成千上萬的網站提供網上相簿,但是沒有一個我滿意的。是什麼問題?大小和規模。這些網站通常會縮小照片,如果不縮,那就是限制上傳量。如果你認識我,你就會知道大小和完整性對我來說很重要。線上沒有免費的空間容納9GiB大的8600個檔案。還有什麼其他地方會比我自己的硬碟好?所以我用JAlbum來產生HTML和縮圖,然後用Apache做伺服器。這個過程也是要花很多時間(電腦的時間)。我現在在找其他辦法。文字敘述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不在照片上加文字,理論上可以,即使是在上述複雜的程序之下。但不是加上文字本身的過程要花很多時間,而是決定要寫什麼。如果我真要寫些什麼,我一定得參照資料、寫上背景故事、還有更重要的是中英兩種語言都要寫。我試圖對去巴黎和英格蘭的照片加上文字,這個過程證明了這也是一個耗時的工作。既然這所有的一切是一個複雜的程序,我最好是累積多一點再一起做。這樣我可以在短時間內重複同樣的步驟以達到規模經濟。
2007年12月8日 星期六
20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
解放我的電話
有一天我看到了一篇由牆壁街日報科技專欄主筆 Walt Mossberg 在 2007 年 10 月 21 日寫的有關美國行動電話市場的荒謬情況。原文來自這裡(另有影片)。為了讀者的方便,我把他翻成中文並加上維基百科連結。
假設你有一台戴爾的電腦,而想要一台新力的,你不需要得到你的網路提供者的允許,或甚至告知他們,你只要把舊電腦收起來,架設新的即可。
再假設你的新電腦附有某個瀏覽器或是音樂服務,但是你想用其他的,你只需要下載新的軟體,刪除舊軟體,訂購新的音樂服務,取消原有的即可。你根本不需要通知你的網路公司,更何況是尋求它的許可。
哦,那些電腦硬體、軟體、服務的開發者可以直接把產品提供給你,無須透過網路公司、無須它們的許可、無須給它們一分錢。很簡單地,網路公司做什麼事,賺什麼錢:提供網路連線。一般使用狀態下,它不控制誰連接到網路,或是網路上傳輸什麼。
這些是數位資本主義應該營運的模式。而在大眾個人電腦業以及網路世界中,該模式創造了人類史上最偉大的科技革命之一,及消費者權力和財產創造最大的衝刺。
所以發明這些好東西的國家對於下一個偉大的科技平台—行動電話—將其國民鎖於一個落後的系統是不能讓人容忍的。
短視、時常愚蠢的聯邦政府幾十年來讓自己被幾大家行動電話網路公司欺負和欺騙,而結果是行動電話的營運模式是個人電腦的相反。這個模式極度地限制消費者的選擇、壓抑創新、粉碎創業家精神,並在行動電話成為多功能的手持電腦的當下,讓美國成為行動科技世界裡的笑柄。
不管你是消費者、硬體商、軟體開發者、或是新服務的提供者,在美國行動電話市場中若是沒有這些大公司的允許,很難採取行動。其它科技產業在消費者和靈活的創業家之間快物流動時,反觀行動電話業仍掌握在少數幾家大公司。
某種程度上,它們試圖取代市場制度,就像是蘇聯部門一樣,而且它們是很糟糕的代替品。它們決定它們的網路上可以使用那些電話、在這些電話上可以使用那些軟體和服務。它們要求硬體和軟體商量身訂做產品,為的不只是可以在他們的網路上順暢運作,而還外加推銷它們的品牌以及各式外加服務。
讓我明白地表達:任何花費了數十億(美金)來建設和維護行動電話網路的公司有權利收錢,也有權利有營收而分配給股東。不只如此,他們應該有賣手機、軟體、各種服務的權利。
就我所知,只有一家手機製造商蘋果公司(Apple Inc.)能夠在同時與一家行動電話網路公司合作且不受行動電話公司干預硬軟體規格的狀態下發表新手機。而這個例子,挨電話(iPhone),是一個特例,因為蘋果是當下最熱門的數位品牌,並自己擁有值數十億(美金)線上和實體零售管道。
儘管如此,蘋果還是要與魔鬼打交道才能夠直接向使用者賣這個不受干預的產品。蘋果公司給美電電(AT&T)挨電話獨家網路的權利若干不公開年數。它鎖定並再鎖定挨電話以確保消費者不能解除該限制。報導指出,這項安排讓蘋果公司向美電電收費,但是住在美電電訊號差的地方的人的權益就受到了損失。
至今蘋果不讓使用者在挨電話上安裝其他人開發的程式,雖然說上星期該公司宣佈它明年初會開放。(網路應用程式,即在瀏覽器中運行的程式,在第一天就可以使用。)
這些限制讓一些科技愛好者對這個最棒的手持電腦敬謝不敏。
其他主要給商業用的「智慧型電話」在軟體和外加服務上比較沒有受到電話網路公司的限制。即使是這些電話,像是手掌牌(Palm)Trēo、視窗行動(Windows Mobile)裝置、和黑莓手機(BlackBerry),都有被電話網路公司干預的跡象。
身為一個科技評論者,我時常碰到因為需要得到電話網路公司允許而有困難推銷他們的產品到消費者的小公司。得到這些允許通常代表著要要付錢。沒錯,雖說有一些拐彎抹角的破解辦法,但這跟幾十年來小公司在視窗或是麥金塔電腦上提供他們的軟體的簡易程度仍差遠了。
另外我們還需要電話硬體更多的移植性。因為聯邦政府數年前沒制訂行動電話科技標準,美國現在有兩大種不相容的行動電話科技。威訊(Verizon)和短跑下一代電(Sprint Nextel)使用分碼多工(CDMA),而美電電和德意志電信股份公司(Deutsche Telekom AG)的踢行動(T-Mobile)使用全球行動通訊系統(GSM)。除了一些少數怪機種,大部分的手機只能在一種網路上運用。這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與權利。如果你想要從美電電換到威訊,那你必須自行負擔新電話的費用。
問題不只是這些,政府沒有要求使用分碼多工的公司在電話裡提供可移除性的儲存帳號晶片,通常稱作用戶身份模塊(SIM)。所以不像使用全球行動通訊系統電話的用戶,短跑和威訊公司的客戶如果要在這兩家公司之間切換,他們不能繼續使用原有的電話,即使說這兩家公司使用同一種科技。而且政府允許使用全球行動通訊系統的公司「鎖定」它們的電話,以致於用戶身份模塊不能在其他公司的手機上使用,至少維持這樣一段時間。科技愛好者有時候可以找出破解辦法,但是一般人就不一定。
這些行動電話公司為這些限制辯駁說他們補貼電話機器的錢來吸引你使用它們的網路,所以他們可以要求簽約和早退費。它們說如果沒有這些補貼,一個(美金)99 圓的電話可能會成為 299。所以不讓你跑是公道的,至少別那麼早。
但這些補貼遊戲是早期行動電話是新鮮貨時代所遺留下來的殘留物。今天這些補貼是消費者的陷阱。如果沒有這些補貼的話,或是相關限制,那市場就有辦法快速地生產出便宜的電話,就像是其他早期無補貼的電子產品,如(美金)399 圓的電腦和 79 圓的挨怕的(iPod)。
聯邦通信委員會正在賣一些新的無線頻道執照,預計會減低對消費者和科技公司的限制。但是這完全不代表這些大行動電話公司與其律師及說客團隊會讓這一天來到。谷歌(Google)似乎在採取某種行動用新的軟體和服務來爆開行動電話的監牢,但也不能保證什麼。
直到 1970 年代聯邦政府介入,你不能自己買市話電話,其他公司不能開發新電話功能、制定價錢、直接賣電話給大眾。所有的美國人都必須租由那些壟斷電話公司—美電電—的子公司做的爛電話。美電電稱如果他不控制連接到它的網路的機器,網路可能會受損。
當政府把這個市場撬開後,不但市話市場沒有倒塌,他還成為了一個更有用的東西,像是便宜的網路連線。
我猜測要是政府採取行動或是某種具爆發性的創新瓦解今天行動電話公司施加的限制,自由的市場會帶來一個類似的完美結局。
請來信 mossberg@wsj.com
假設你有一台戴爾的電腦,而想要一台新力的,你不需要得到你的網路提供者的允許,或甚至告知他們,你只要把舊電腦收起來,架設新的即可。
再假設你的新電腦附有某個瀏覽器或是音樂服務,但是你想用其他的,你只需要下載新的軟體,刪除舊軟體,訂購新的音樂服務,取消原有的即可。你根本不需要通知你的網路公司,更何況是尋求它的許可。
哦,那些電腦硬體、軟體、服務的開發者可以直接把產品提供給你,無須透過網路公司、無須它們的許可、無須給它們一分錢。很簡單地,網路公司做什麼事,賺什麼錢:提供網路連線。一般使用狀態下,它不控制誰連接到網路,或是網路上傳輸什麼。
這些是數位資本主義應該營運的模式。而在大眾個人電腦業以及網路世界中,該模式創造了人類史上最偉大的科技革命之一,及消費者權力和財產創造最大的衝刺。
所以發明這些好東西的國家對於下一個偉大的科技平台—行動電話—將其國民鎖於一個落後的系統是不能讓人容忍的。
短視、時常愚蠢的聯邦政府幾十年來讓自己被幾大家行動電話網路公司欺負和欺騙,而結果是行動電話的營運模式是個人電腦的相反。這個模式極度地限制消費者的選擇、壓抑創新、粉碎創業家精神,並在行動電話成為多功能的手持電腦的當下,讓美國成為行動科技世界裡的笑柄。
不管你是消費者、硬體商、軟體開發者、或是新服務的提供者,在美國行動電話市場中若是沒有這些大公司的允許,很難採取行動。其它科技產業在消費者和靈活的創業家之間快物流動時,反觀行動電話業仍掌握在少數幾家大公司。
蘇聯部門模式
這就是為什麼我稱這些大行動電話網路蘇聯部門。它們就像是共產主義的老官僚,與市場力量逆道而行,破壞(產品和服務的生產者)以及(使用者)之間的連結。某種程度上,它們試圖取代市場制度,就像是蘇聯部門一樣,而且它們是很糟糕的代替品。它們決定它們的網路上可以使用那些電話、在這些電話上可以使用那些軟體和服務。它們要求硬體和軟體商量身訂做產品,為的不只是可以在他們的網路上順暢運作,而還外加推銷它們的品牌以及各式外加服務。
讓我明白地表達:任何花費了數十億(美金)來建設和維護行動電話網路的公司有權利收錢,也有權利有營收而分配給股東。不只如此,他們應該有賣手機、軟體、各種服務的權利。
需要什麼
但是依我的看法,它們不應該選擇在它們的網路上可以使用什麼電話,或是那些電話上執行什麼軟體,提供什麼服務。我們需要一個像是個人電腦網際網路生態環境的無線行動科技生態環境,一個{消費者[購買網路的能力]是與[購買(在其網路上運行的硬體和軟體)的能力]分開來}的環境。要達到那一點,需要政府的行動,或是某種具爆發性的科技或商業創新。就我所知,只有一家手機製造商蘋果公司(Apple Inc.)能夠在同時與一家行動電話網路公司合作且不受行動電話公司干預硬軟體規格的狀態下發表新手機。而這個例子,挨電話(iPhone),是一個特例,因為蘋果是當下最熱門的數位品牌,並自己擁有值數十億(美金)線上和實體零售管道。
儘管如此,蘋果還是要與魔鬼打交道才能夠直接向使用者賣這個不受干預的產品。蘋果公司給美電電(AT&T)挨電話獨家網路的權利若干不公開年數。它鎖定並再鎖定挨電話以確保消費者不能解除該限制。報導指出,這項安排讓蘋果公司向美電電收費,但是住在美電電訊號差的地方的人的權益就受到了損失。
至今蘋果不讓使用者在挨電話上安裝其他人開發的程式,雖然說上星期該公司宣佈它明年初會開放。(網路應用程式,即在瀏覽器中運行的程式,在第一天就可以使用。)
這些限制讓一些科技愛好者對這個最棒的手持電腦敬謝不敏。
其他主要給商業用的「智慧型電話」在軟體和外加服務上比較沒有受到電話網路公司的限制。即使是這些電話,像是手掌牌(Palm)Trēo、視窗行動(Windows Mobile)裝置、和黑莓手機(BlackBerry),都有被電話網路公司干預的跡象。
身為一個科技評論者,我時常碰到因為需要得到電話網路公司允許而有困難推銷他們的產品到消費者的小公司。得到這些允許通常代表著要要付錢。沒錯,雖說有一些拐彎抹角的破解辦法,但這跟幾十年來小公司在視窗或是麥金塔電腦上提供他們的軟體的簡易程度仍差遠了。
另外我們還需要電話硬體更多的移植性。因為聯邦政府數年前沒制訂行動電話科技標準,美國現在有兩大種不相容的行動電話科技。威訊(Verizon)和短跑下一代電(Sprint Nextel)使用分碼多工(CDMA),而美電電和德意志電信股份公司(Deutsche Telekom AG)的踢行動(T-Mobile)使用全球行動通訊系統(GSM)。除了一些少數怪機種,大部分的手機只能在一種網路上運用。這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與權利。如果你想要從美電電換到威訊,那你必須自行負擔新電話的費用。
問題不只是這些,政府沒有要求使用分碼多工的公司在電話裡提供可移除性的儲存帳號晶片,通常稱作用戶身份模塊(SIM)。所以不像使用全球行動通訊系統電話的用戶,短跑和威訊公司的客戶如果要在這兩家公司之間切換,他們不能繼續使用原有的電話,即使說這兩家公司使用同一種科技。而且政府允許使用全球行動通訊系統的公司「鎖定」它們的電話,以致於用戶身份模塊不能在其他公司的手機上使用,至少維持這樣一段時間。科技愛好者有時候可以找出破解辦法,但是一般人就不一定。
這些行動電話公司為這些限制辯駁說他們補貼電話機器的錢來吸引你使用它們的網路,所以他們可以要求簽約和早退費。它們說如果沒有這些補貼,一個(美金)99 圓的電話可能會成為 299。所以不讓你跑是公道的,至少別那麼早。
但這些補貼遊戲是早期行動電話是新鮮貨時代所遺留下來的殘留物。今天這些補貼是消費者的陷阱。如果沒有這些補貼的話,或是相關限制,那市場就有辦法快速地生產出便宜的電話,就像是其他早期無補貼的電子產品,如(美金)399 圓的電腦和 79 圓的挨怕的(iPod)。
聯邦通信委員會正在賣一些新的無線頻道執照,預計會減低對消費者和科技公司的限制。但是這完全不代表這些大行動電話公司與其律師及說客團隊會讓這一天來到。谷歌(Google)似乎在採取某種行動用新的軟體和服務來爆開行動電話的監牢,但也不能保證什麼。
記得市話嗎?
其實我們在美國經歷過類似的情況,雖然一些年輕的讀者可能不知道。直到 1970 年代聯邦政府介入,你不能自己買市話電話,其他公司不能開發新電話功能、制定價錢、直接賣電話給大眾。所有的美國人都必須租由那些壟斷電話公司—美電電—的子公司做的爛電話。美電電稱如果他不控制連接到它的網路的機器,網路可能會受損。
當政府把這個市場撬開後,不但市話市場沒有倒塌,他還成為了一個更有用的東西,像是便宜的網路連線。
我猜測要是政府採取行動或是某種具爆發性的創新瓦解今天行動電話公司施加的限制,自由的市場會帶來一個類似的完美結局。
請來信 mossberg@wsj.com
2007年8月22日 星期三
2007年6月28日 星期四
2007年6月20日 星期三
2007年5月24日 星期四
2007年5月22日 星期二
2007年4月29日 星期日
Gapminder
人們通常喜歡活在自己的觀念和刻板印象之下。而媒體為了吸引觀眾,會落入重複報導誇大故事、建立刻板印象的惡性循環。在今天資訊爆炸的時代,我們不止是必須要讀新聞,而還要檢閱原始資料。而現在後者可以用科技來協助。
Hans Rosling 於 2006 年在加州蒙特瑞開的 TED 會議發表具創新性展示全球統計的方式(21 分鐘)。
2006 年春。在 Google 上搜尋統計資料並以 Gapminder 觀看動畫。Google 的訂閱連結可以讓使用者搜尋 Gapminder 的世界發展動態圖表。
訂閱
直接前去圖表
2005 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 以英文及其他語言發表人類發展報告。2005 年發表人類發展趨勢。有英語、丹麥語、分蘭語、法語、德語、匈牙利語、立陶宛語、挪威語、俄語、西班牙語、瑞典語。
下載
相關網站
Hans Rosling 於 2006 年在加州蒙特瑞開的 TED 會議發表具創新性展示全球統計的方式(21 分鐘)。
2006 年春。在 Google 上搜尋統計資料並以 Gapminder 觀看動畫。Google 的訂閱連結可以讓使用者搜尋 Gapminder 的世界發展動態圖表。訂閱
直接前去圖表
2005 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 以英文及其他語言發表人類發展報告。2005 年發表人類發展趨勢。有英語、丹麥語、分蘭語、法語、德語、匈牙利語、立陶宛語、挪威語、俄語、西班牙語、瑞典語。下載
相關網站
2007年4月27日 星期五
寬螢幕
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筆記型電腦配備寬螢幕。乍看之下寬螢幕比窄螢幕要大,但其實這都是相對的。寬螢幕也可以說是矮螢幕、窄螢幕也可以說是高螢幕。而我個人偏好有高螢幕的筆記型電腦。為什麼?液晶螢幕的價錢約與其大小和像素多寡成正比。例如說,Dell 2007FP(20.1 吋、1600×1200 = 192 萬象素)在 PriceGrabber 上報價美金 379 圓,而 Dell 2007FWP(20.1" 吋、1680×1050 = 176.4 萬象素)在 PriceGrabber 上報價美金 369.95 圓。如果我付一樣多的錢,我希望能得到越多的像素越好。這裡所謂得到的像素並非長寬之積,而是有多少實際被使用。多數的網站是 800×600 友好,並包括上下方向的捲軸。若螢幕寬度超過 800 那有不少的機會在浪費左右兩邊的像素,雖說有也一些網站是多解析度友好。大部分的網誌是固定寬度。同理可證,很多當代的 DVD 影像的長寬比為 1.85:1 或 2.35:1。在 4:3 (或 1⅓:1)的螢幕上,上下會有黑色的兩塊。上述為常見浪費像素的例子。我必須問自己,哪一種情況對我比較常見?是網站。當我在讀一篇網頁時,如果我可以在豎軸上多出 150 個像素並或許避免上下捲動,為什麼我會要橫軸上多出 80 個像素?
你可能有一個不同的使用情況,但是你必須要自己思考。行銷人員不會把你的利益放在優先。
你可能有一個不同的使用情況,但是你必須要自己思考。行銷人員不會把你的利益放在優先。
2007年2月12日 星期一
2007年1月23日 星期二
臺灣的科技新聞
我很不喜歡一些臺灣的「主流」平面媒體,談到「科技」新聞時,大部分講的都是產量會增加多少、營收加減多少、預計相關類股上下如何。這些根本是「科技產業」新聞,本質上商多於科。沒錯,這些是有用的資訊,全面性的媒體也有必要報導。但讀者並非全都是投資者,反之多數是消費者。對消費者有什麼影響兩三句帶過。這個東西是像是微波爐,可以顛覆我們生活的方式,還是只是噱頭?它有沒有明顯不足之處,有沒有類似的產品?列舉優缺?大概都很少。
這或許可以歸咎於幾十年製造商心態,一時無法調整過來。製造商不需要考慮太多消費者想要什麼、需要什麼,而是精打細算各種數字,資本、收入、支出。臺灣的廠商現在面臨的挑戰不是如何以很低的成本做出高品質的產品。這些他們已經做到了。當下的挑戰是選哪一條路走。他們可以繼續同樣的路,成為龍頭,或是將產品直接賣給消費者,而以建立自己的品牌。後者的問題是,本來的顧客瞬間就變成競爭對手。現在講還太早。扯遠了。
這或許可以歸咎於幾十年製造商心態,一時無法調整過來。製造商不需要考慮太多消費者想要什麼、需要什麼,而是精打細算各種數字,資本、收入、支出。臺灣的廠商現在面臨的挑戰不是如何以很低的成本做出高品質的產品。這些他們已經做到了。當下的挑戰是選哪一條路走。他們可以繼續同樣的路,成為龍頭,或是將產品直接賣給消費者,而以建立自己的品牌。後者的問題是,本來的顧客瞬間就變成競爭對手。現在講還太早。扯遠了。
2007年1月19日 星期五
蘋果公司
史提夫‧賈伯斯說 iPhone 推出之前會有更多的軟體。蘋果會控制什麼軟體能夠在 iPhone上執行。他說「君不望汝等手機如PC,裝三個軟體便不得使用電話。如此裝置像 iPod 多於電腦。」雖在下相信他們的出發點是善良的,無非是希望提供更好的軟體,此等手段其實是雙面刀。PC 之所以仍是市場佔有的大宗,不是因為Windows或跑於其上軟體有比麥金塔電腦的有多好。而是因為每個人都可以做 PC 硬體以及其作業系統與軟體甚易盜版。我的重點是什麼?開放。雖說敝人並非要求蘋果讓世人盜版其作業系統與軟體,但是開放的態度對於智慧型手機這類產品是絕對重要的。
史提夫給的例子或許會發生,但是不良軟體必定會在物競天擇的定理下被淘汰。難道蘋果是在暗示智慧型手機使用者不夠聰明,所以蘋果的聰明人要幫他們預測的一千萬使用者來挑選嗎?我的電話屬 Windows Mobile 5。如果按開關鍵,觸摸式螢幕和所有輸入都會關閉。但是他們沒做到的是讓音樂繼續撥放。我必須使用額外的軟體。如果微軟採用同樣的手段,這類軟體必定不見天日。這不禁讓我想問,蘋果是否會因為某些軟體會侵蝕其他部門的利潤(如 iTunes)、傷害到他們最親愛的夥伴Cingular 美電電無線部門(如 IP 電話軟體 Skype),或是一些小系統程式暴露 iPhone 之缺(像上述例子)的原因而拒絕這些軟體?
蘋果的律師正在以版權之名打擊連結到酷似 iPhone 介面的 Windows Mobile 面板的網誌。(另一報導)。第一點,對面板這種小東西有已經很有問題了。這就像是麥當勞因為包裝紙類似而告路邊攤(而兩種漢堡味道不同)。拜託,這只是面板而已。第二點,以這種理由威脅僅僅報導此新聞之網誌乃荒謬至極。該網誌根本沒有提供這個面板。
若其居心不為寒蟬效應,何其是有?
除思科之外,樂金正在考慮使否要因抄襲設計(LG KE850)起訴蘋果。現在我們知道誰有抄襲的習慣了!
蘋果自食其果!
這就像是當英特爾試圖對已常用的簡寫(是 RAM、DRAM、還是 SDRAM 不記得了)註冊商標,以庇護 RDRAM。他們不用好的產品贏得市場,而是用法律。現在沒有人用 RDRAM。
如果你認識我多年,你會知道我對蘋果的批評都是技術性的。有時候,我還會有稱讚。現在蘋果在我的心目中屬於「不酷」的種類裡頭。
我本來在考慮購買蘋果的筆記型電腦。(如果你沒注意到的話,我在此沒有使用該產品的正式名稱,因為我怕因為商標原因被威脅!)
史提夫給的例子或許會發生,但是不良軟體必定會在物競天擇的定理下被淘汰。難道蘋果是在暗示智慧型手機使用者不夠聰明,所以蘋果的聰明人要幫他們預測的一千萬使用者來挑選嗎?我的電話屬 Windows Mobile 5。如果按開關鍵,觸摸式螢幕和所有輸入都會關閉。但是他們沒做到的是讓音樂繼續撥放。我必須使用額外的軟體。如果微軟採用同樣的手段,這類軟體必定不見天日。這不禁讓我想問,蘋果是否會因為某些軟體會侵蝕其他部門的利潤(如 iTunes)、傷害到他們最親愛的夥伴
蘋果的律師正在以版權之名打擊連結到酷似 iPhone 介面的 Windows Mobile 面板的網誌。(另一報導)。第一點,對面板這種小東西有已經很有問題了。這就像是麥當勞因為包裝紙類似而告路邊攤(而兩種漢堡味道不同)。拜託,這只是面板而已。第二點,以這種理由威脅僅僅報導此新聞之網誌乃荒謬至極。該網誌根本沒有提供這個面板。
若其居心不為寒蟬效應,何其是有?
除思科之外,樂金正在考慮使否要因抄襲設計(LG KE850)起訴蘋果。現在我們知道誰有抄襲的習慣了!
蘋果自食其果!
這就像是當英特爾試圖對已常用的簡寫(是 RAM、DRAM、還是 SDRAM 不記得了)註冊商標,以庇護 RDRAM。他們不用好的產品贏得市場,而是用法律。現在沒有人用 RDRAM。
如果你認識我多年,你會知道我對蘋果的批評都是技術性的。有時候,我還會有稱讚。現在蘋果在我的心目中屬於「不酷」的種類裡頭。
我本來在考慮購買蘋果的筆記型電腦。(如果你沒注意到的話,我在此沒有使用該產品的正式名稱,因為我怕因為商標原因被威脅!)
2007年1月16日 星期二
新科技
我討厭當新科技出來時,研發和設計人員花額外的資源,只為了模仿舊科技不完美之處。這句話由例子顯示最恰當。
搞這種東西根本是浪費硬體和人力資源。這些例子無異於一個平面電視自動幫你扭曲畫面使得它看起來像是有圓角的舊式電視。
- 有些數位相機按下快門時會發出類似機械式相機的聲音。使用者所需要的只是一個確認,一聲嗶就很足夠了。搞到於某人需要額外製造或是錄機械式相機的聲音。接下來是什麼?當我放進記憶卡時,它會發出底片捲動的聲音?
- 蘋果的 Dashboard 有一個世界時鐘的 widget。我不反對電腦上的類比時鐘,但是如果你仔細看該 widget,你會發現秒針每前進一秒時,停下來之前會震動一下。這根本是傳統類比時鐘不完美性的最佳代表。請問這個模擬出來的不完美之處有什麼好處?接下來是什麼?時鐘底下放一個鐘擺嗎?
- 行動電話以格度顯示訊號強度,通常是 0 到 5 格。我想訊號強度的衡量應該是一個也是數字,但是不是 0 到 5。所以某些開發者必須要先把它轉換到 0 到 5 的數字,再在螢幕上畫一格比一格大的格子?顯示百分比不是比較簡單嗎?一個兩位數在螢幕上佔據的空間應該差不多大。為什麼要犧牲精準度?
- 有一些在電腦上的計算機把數字顯示成項是綠色的「日」字型。再次強調,直接以普通字型顯示數字會簡單很多!蘋果 Dashboard 又一次地落入這一類型。
搞這種東西根本是浪費硬體和人力資源。這些例子無異於一個平面電視自動幫你扭曲畫面使得它看起來像是有圓角的舊式電視。
訂閱:
意見 (At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