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3日 星期三

我不希望王建民是「台灣之光」

不,我不是想被成千上萬的球迷打。事實上,我對任何有才能並且靠自己努力而又成就的人都非常佩服。我講這句話不是針對王建民,而是針對「台灣之光」。接受這種講法,就是接受下面兩項陳述:
  1. 美國職棒大聯盟中華職棒
  2. 台灣人參加美國大聯盟是很稀奇的事
雖然說這兩項的確是現狀,但是一直重複地使用這個名詞就表示接受現狀,並安逸於現狀。如果說台灣人這個群體有想要進步的企圖心的話,應該會想要先把第二項解除掉。現在在美國各行各業工作的台灣人比比皆是,工程師、醫生、商人。我們好像沒有把這些人稱作「台灣之光」。當第二項解除掉之後,有企圖心的台灣人就會想要解除第一項。如果這兩項都不成立了,那王建民就沒有人會稱他「台灣之光」,而是美國人稱到台灣來打球的人「美國之光」。這種狀態才是應該台灣人應該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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