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原因為何?就讓我開門見山的說好了,那就是世代傳下來對兩種性別不同的期望。例如說大部分的社會對兩性在堅強、勇敢、冒險、溫柔、感性、情緒、甚至各種學術科目,都有不一樣的期望。當我們的父母、老師、長輩、以及整個社會有這種不明文的期望的時候,我們自然會往那個方向趨近,而又把這種觀念傳給我們的後代。
這種不同的期望可以在哪些地方呈現出來呢?除了第一段宏觀的統計之外,讓我舉一些生活中的例子。有人說:「我不打女人」,這不是疼惜或關懷女人,而是預設女性為弱者,然後因為要保持面子,所以不打。如果有女性穿著被廣泛認為是男性的服裝,沒有人會說什麼,但是反過來的話眼光就不一樣的。民視有一次報導一名台北捷運的駕駛是年輕貌美的女性。光是這件事情出現在新聞上就足以說明這一類的族群好像不會從事這種行業。
上述的例子都可以以對稱的邏輯來檢驗。同樣的一句話,或是觀念,把性別顛倒過來再想想,如果感覺不一樣,或是怪怪的,那就是不符合性別平等的原則。我們必須要自我檢驗的有例如說:我們對「男人打男人」、「男人打女人」、「女人打男人」、「女人打女人」有不同的態度,那就表示沒有等同對待兩性。如果新聞台對於下列八種不同的族群駕駛捷只報導一種,那也就表示社會對這些族群有些預設的期望
- 年輕貌美女性
- 年輕貌美男性
- 年輕長相平庸女性
- 年輕長相平庸男性
- 年長貌美女性
- 年長貌美男性
- 年長長相平庸女性
- 年長長相平庸男性
我們可以把性別歧視與種族/族群歧視做比較,如果有某些事情或是某些話會因為種族/族群歧視而不能說,那麼類似的話套用在性別也不能說。為什麼我要拿種族歧視來做比較,因為現在社會對於性別歧視的敏感度還不夠,我要拿種族歧視做對比,來凸顯出某一種行為或是思考模式是多麼的不妥。以下舉例:
- 公司徵才不可以指名要哪一種種族(演藝界應該算是可以接受的例外)
- 公司徵才不可以指名要哪一種性別(演藝界應該算是可以接受的例外)
- 不可以廣泛的講某一種種族比較不擅長或是擅長某種技能
- 不可以廣泛的講某一種性別比較不擅長或是擅長某種技能
- 不可以說種族甲對種族乙做某一種事情就可以,反過來就不行
- 不可以說性別甲對性別乙做某一種事情就可以,反過來就不行
那有沒有什麼改善的方法,有一些硬體的東西可以馬上改的,例如說:公共廁所不要再分男女(這同時解決女廁排隊比較長的問題)、公立學校制服不要分男女、取消男女分校、徵才廣告不可以指定性別、兵役不分性別,捷運的夜間監視攝影機不可以註明是要保護「婦女」,不要討論兩性處理感情的不同,打不打人看那個人是否欠扁而不是看性別。好,就算這些都做到了,就達到平等了嗎?我在這裡很誠實的講不會。但這是一個開始,只有消弭兩性之間的不同,平等有一天才會達到。畢竟,「歧視」的「歧」這個字的古意是指分岔,而引申「區別」的意思。「區別」是我們要消弭的。
總的來說,如果要做到性別平等,那我們對人處事,到政策取向可以從兩方面檢驗
- 有沒有對稱
- 套用在種族/族群上會不會使一群人很不爽
當有一天人類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的時候,那就會像今天我們對血型,或是左撇子右撇子的態度一樣,那就是根本不在乎,根本沒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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